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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标题
中山市化妆品行业会员须知
本协会会员是本市内从事化妆品的研发、原料供应、生产、销售、服务的经济组织。本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制。

会员条件

(一)拥护本协会的章程;

(二)有加入协会的意愿;

(三)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
(四)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。

入会程序

(一)提出入会申请;
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
(三)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;

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

(一)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(人民币):50000.00元。

(二)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(人民币):40000.00元。

(三)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(人民币):30000.00元。

(四)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(人民币):20000.00元。

(五)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(人民币):10000.00元。

(六)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(人民币):1500.00元。

会员享有的权利

(一)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;

(二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三)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对本协会工作的建议权,批评权和监督权;

(五)提请协会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;

(六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会员履行的义务

(一)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

(二)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;

(三)维护本协会、本行业合法权益;

(四)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

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六)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(七)其他依章程应尽的义务。

会员退会

(一)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
(二)会员如不遵守本行业协会章程,将由本行业协会提出批评、教育;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